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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重點解讀與案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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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方式:公開課/內訓/總裁班課程 時間上課時間:2天,6小時/天天

授課對象:需要合同簽訂的各類人員、各單位法務人員

授課講師:趙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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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背景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于1999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頒布實施在中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象征。立法背景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軌期,立法精神和舊體制下的經濟合同有明顯的變化,對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市場交易行為、建立市場經濟體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與《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并稱為三大框架性法律。 合同法作為維持市場交易的最基本制度,被譽為市場經濟的憲章。其總則八章(合同訂立、效力、履行、變更、轉讓、終止、違約等一般性規定);分則十五章(15類有名合同),共428條,內容豐富、法條繁雜。如何理解其基本原則?合同訂立的形式、基本程序、應注意的重點問題有哪些?本課程回答上述問題。

課程目標

● 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及合同主要分類和概念; ● 熟悉訂立合同的四個要點; ● 掌握合同的格式條款及無效情形 ● 了解合同違約責任。

課程大綱

引言:由“尾生抱柱”說契約精神 第一講:《合同法》概述 一、基本概念 1. 什么是合同? 《合同法》第2條: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 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2. 法律特點 1)合同的主體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2)合同的內容和目的是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 3)合同是一種協議 案例解析:甲盛情邀請乙共進晚餐,乙愉快地答應,二人之間是否成立合同? 案例解析:如果乙沒有依約赴宴,甲是否可以要求乙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法》的適用 現場討論:婚姻、收養、監護等身份關系方面的協議 合同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權利義務的合同關系的法律規范,以財產為調整對象。 二、合同的分類 1. 雙務合同和單務合同 2. 有償合同和無償合同 3. 諾成合同和實踐合同 4. 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5. 有名合同和無名合同 6. 主合同和從合同 7. 射幸合同和實定合同 案例解讀:甲要外出,將一臺電腦交給乙無償保管,乙將其鎖進保險柜,當天晚上,小偷進入盜竊,撬開保險柜,偷走電腦,問,乙是否應當對電腦被盜負責? 案例解讀:甲將自乙處借用的自行車,私自出售給不知情的丙,問,乙可否向丙追回?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1. 平等原則 2. 合同自由原則 3. 公平原則 4. 誠實信用原則 5. 合法原則 案例解讀:甲被乙打成重傷,支付醫藥費5萬元。甲與乙達成如下協議:“乙向甲賠償醫藥費5萬元,甲不得告發乙”。甲獲得5萬元賠償后,向公安機關報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第二講:合同的訂立 一、要約與承諾 1. 合同法第13條: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 2. 要約的構成 1)約的內容具體確定 2)要約應包含在被接受時就受其約束的意旨 3)要約需向受要約人發出 3. 要約的生效、撤回與撤銷 1)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2)要約的撤銷,是指在要約生效后,使要約歸于消滅的行為。 3)要約的撤銷,是指在要約生效后,使要約歸于消滅的行為。 案例解讀:甲向乙發出要約,規定承諾期限為10天,3天后,甲反悔,欲撤銷要約,此時,乙尚未作出承諾。問,甲可否撤銷要約? 4. 要約不得撤回的情形 5. 如何區分要約邀請和要約? 《合同法》第15條: 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 案例分析:某商店清倉查庫,在報紙上刊登廣告,稱處理某某牌床墊,原價800元,現價280元,售完為止(沒有規定承諾期限)。齊某在合理的時間內趕到商店,要求購買兩個。商店經理說,該床墊質量很好,最低價為400元。齊某提起訴訟,商店辯稱,“廣告不是要約,只是要約邀請” 6. 承諾:(acceptance)是對要約的接受,是指受要約人接受要約中的全部條款,向要約人作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1)承諾的要件 2)承諾的生效與撤回 現場討論:甲欠丙800元到期無力償還,乙替甲還款,并對甲說:“這800元就算給你了?!奔追Q將來一定奉還。事后甲還了乙500元。后二人交惡,乙要求甲償還余款300元,甲則以乙已送自己800元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問,甲是否有權要求退回500元?乙是否有權要求償還300元? 二、合同的條款 1. 格式:《合同法》第39條: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1)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所 2)標的 3)數量 4)質量 5)價款或報酬 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7)違約責任 8)解決爭議的方法 2. 關于霸王條款 現場討論:你所遇到的霸王條款? 3. 格式條例無效的情形 三、合同形式 1. 口頭形式 2. 書面形式 3. 其他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5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應當簽字或者蓋章。當事人在合同書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具有與簽字或者蓋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案例解析:甲向乙要約,出售史尚寬的《民法總論》1冊,價格50元,乙隨即交給甲50元。 四、締約過失責任 1. 概念 2. 構成要件 現場討論:甲了解到乙有轉讓餐館的意圖,甲無購買想法,但他為了阻止乙將餐館賣給競爭對手丙,卻與乙進行了長時間的談判,當丙買了另一家餐館時,甲中斷了談判,乙后來以比丙出價更低的價格將餐館轉讓,乙要求甲賠償這兩種價格的差價。甲應否向乙償付兩種價格的差價? 3. 締約過失責任的主要類型:《合同法》42條 第三講: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生效 1. 定義業已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拘束力 2. 條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案例解讀:教授甲舉辦學術講座時,在禮堂外的張貼欄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書名及價格,告知有意購買者在門口的簽字簿上簽名。學生乙未留意該公告,以為簽字簿是為簽到而設,遂在上面簽名。對乙的行為應如何認定? 二、附條件、附期限的合同 1. 附條件的合同 1)附條件的合同是指當事人約定一定的條件,將條件的成就與否作為該合同生效或解除的依據。 2)必須是將來的事實;必須是不確定的事實;必須是當事人約定的事實;必須是合法的事實。 2. 附期限的合同 1)當事人約定以某一期限作為合同效力發生或終止的根據 2)期限與條件的區別 三、無效合同 1. 概念 2. 導致無效合同的事由 庭審現場:畫家與農民的房產之爭 四、可追認的合同 1.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與其年齡、智力、精神狀態不相適應的合同; 2. 無權代理訂立的合同; 3. 無處分權人訂立的合同。 案例解讀:叔侄甲乙獎勵好好學習的故事 乙商場委托采購員甲采購面包的故事 五、因表見代理簽訂的合同 1. 什么是表見代理 2. 要件 1)代理人雖無代理權,具有代理權的外觀; 2)相對人為善意相對人。 六、可撤銷合同 1. 定義 2. 特征 1)必須由撤銷權人通過行使撤銷權來撤銷合同 2)未撤銷之前,仍然有效 3)可撤銷合同中撤銷權人有權請求予以撤銷,也可以不要求撤銷,而僅要求變更合同。 3. 重點誤解與顯示公平 4. 欺詐、脅迫與乘人之危 案例解讀:某山區農民趙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趙某的祖父留下。趙某不知真實價值。李某索購。 七、無效合同、被撤銷合同的法律后果 1. 返還財產:以物在法律上和事實上能夠返還為條件 2. 折價補償 3. 賠償損失 第四講:合同的履行 一、概念 合同的履行是指債務人全面、適當地完成其合同義務,使債權人的合同債權得到完全實現。 二、原則 1. 全面適當履行原則 2. 協作履行原則 《合同法》62條的解讀 3. 合同內容約定不明時的履行規則 4. 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合同的履行規則 5. 合同履行涉及第三人時的規則 三、履行抗辯權:抗辯權又稱異議權,是指對抗請求權或者否認他人權利主張的權利。 1)同時履行抗辯權 2)先履行抗辯權 3)不安抗辯權 現場討論:甲在乙經營的酒店進餐時飲酒過度,離去時拒付餐費,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甲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遺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費為由拒絕交還。 問:乙的行為是否屬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 第五講:合同的擔保 一、 概述 1. 擔保法律關系從屬性: 1)不能脫離主債法律關系而單獨成立; 2)擔保法律關系的消滅隨主債的消滅而消滅; 3)擔保法律關系隨主債的變更而變更。 2. 擔保的分類 1)人的擔保:保證 2)物的擔保:抵押、質押、留置 3)金錢擔保:定金 二、保證 1. 概念 2. 保證人的資格 案例解讀:甲向乙借款10萬元,并有其朋友丙保證還款。丙其實經濟窘迫。 3. 不得擔任擔保的主體 4. 保證的分類 1)一般保證與連帶責任保證 2)單獨保證與共同保證 現場討論:甲乙丙丁四人與張某訂立保證合同,僅說明其四人為李某按期償還張某借款100萬元提供保證。同時甲乙丙丁四人訂立協議,約定各自承擔25萬元借款額的保證責任。后,李某逾期未還款,問,張某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可以將誰作為被告? 5. 保證責任的免除 三、抵押 1. 概念 2. 抵押財產的范圍 1)可以抵押的財產 2)不得抵押的財產 3. 抵押登記 4. 抵押權的效力 1)幾個名詞:標的物、添附物、孳息、代位物 案例解讀:甲就自己的建設用地使用權為乙設立抵押,后,甲在自己的土地上蓋起了三層樓房屋,甲欠乙的債務到期,不能清除,問,乙可否對三層樓房屋行使抵押權? 5. 抵押權的實現 四、定金 1. 定金與訂金? 2. 案例解讀: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承攬合同,甲公司以20萬元加工費為乙公司加工一批家具,材料由乙公司提供,并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4萬元履約定金。 第六講:違約責任 一、概述 1. 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義務而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2. 特征 1)違約責任是以合同債務為基礎的民事責任。 2)違約責任是一種財產責任。 3)違約責任只能產生于有效合同。 4)違約責任可以由當事人約定。 5)違約責任具有相對性。 3. 免責無效條例的情形 合同法第53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1)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現場討論: 1. 甲與乙訂立買賣合同,約定由甲向乙供貨100噸,甲在向乙提供貨物的運輸途中,其中30噸貨物因暴雨淋濕,而無法再用,問,甲是否有權主張不可抗力免責? 2. 若上例中,甲在運輸途中遇上泥石流,致使100噸貨物滅失,問,甲是否可主張免責? 二、違約行為 1. 預期違約 2. 屆期違約 3. 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1)實際履行 2)采取補救措施 3)賠償損失 4)支付違約金 5)定金 案例解讀:甲將攝錄自己婚禮慶典活動的僅有的一盤錄像帶交給個體戶乙制作成VCD保存,乙店鋪因丙抽煙失火燒毀導致錄像帶滅失,問,甲可對乙提起違約之訴時,可否一并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第七講:買賣合同 一、概念與特征 1. 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2. 特征 1)有償合同 2)雙務合同 3)諾成合同 4)不要式合同 案例解讀:甲與乙的耕牛合同 二、買賣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1. 出賣人的主要義務 2. 買受人的主要義務 3. 權力瑕疵擔保義務 4. 物的瑕疵擔保義務 《合同法》第155條: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111條的規定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三、標的物所有權轉移 合同法第133條: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風險責任擔當 案例解讀:甲與乙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雙方約定乙先將房屋交付于甲,但在甲付清全部價款前房屋所有權仍屬于乙,在付清全部價款前,房屋因大火而滅失,對此,應由誰承擔損失? 五、孳息歸屬 案例解讀:甲與乙的耕牛合同 合同法第163條:標的物在交付之前產生的孳息,歸出賣人所有,交付之后產生的孳息,歸買受人所有。 總結 一、本課程您收獲的2-3個關鍵詞? 二、下一步關于《合同法》您將如何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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